第22章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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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婆的另一件可疑的事情是我们刚结婚三个月的时候,一次吵架后她离家出走了半个多月,蹊跷的是,谁都不知道她这半个月去了哪里,连她家里人也不知道,仿佛人间蒸发了一样。

  当时,我在市里开了一家台球厅,台球厅后面就是消防队驻地,有些小武警每天都来打球。

  其中有一个小武警,个子高高的,长得白净帅气,尤其穿军装的时候更显得英俊挺拔。

  因为他天天来,年龄又相差不多,所以很快就和老婆混熟了,经常在一起说笑打闹。

  我和老婆吵架正是因为他。

  我那时还在事业单位上班,平时台球厅主要是老婆带着几个服务员在管,有一天我因为出差不在家,等我回来后才知道,老婆前一天晚上居然没有回家住,据说是在台球厅和几个小武警打了一宿的扑克。

  我早就看出老婆对那个小武警有点意思,就和老婆吵了一架,谁知第二天老婆竟然不告而别,一走就是半个多月。

  后来,老婆跟我说她去了长春,因为当时她弟弟正在长春的一家培训机构学厨师。

  我当时也没有多想,甚至从没找她弟弟对证过,可现在想来,老婆的话简直破绽百出,可粗心的我竟然就这样被老婆轻易的给骗了。

  疑点一:老婆离家出走后,那个小武警再也没来过台球室,直到老婆回来后他才再次出现。

  老婆失踪了半个月,小武警也是半个月没有现身,我当过兵,知道部队的探亲假正好是十五天,两个人同时消失的这个时间点,难道仅仅只是巧合?

  疑点二:老婆说去了长春她弟弟那里,可在我到处寻找她的时候,她家里也不知道她去了哪里,如果真去了他弟弟那里,他弟弟也知道家里正在到处找她,不可能不给家里打电话通知一声,免得家里担心。

  疑点三:她弟弟当时在学厨师,住的是集体宿舍,那里不可能有老婆住的地方,这半个多月她住在哪里?

  一个人花钱住宾馆?

  疑点四:她弟弟每天要去培训班学习,没时间陪她,她一个人在长春一住半个月,又没有熟人,她一个人天天都在干嘛?

  难道一个人躺在宾馆里睡觉?

  就以上这些疑点分析,我猜事情的真相也许是这样的。

  老婆早就和那个小武警互生爱慕,在我出差那天,小武警刚好请了探亲假,借着道别的机会把老婆给操了,老婆被操昏了头,一夜没有回家。

  第二天,恋奸情热的老婆借着跟我吵架的借口,索性和小武警一起走了,也许是跟小武警一起回了老家,又或者是和小武警一起去了某个地方。

  总之,老婆借着这个机会和他痛痛快快的操了半个月。

  从这件事情上,就能看出老婆的任性和大胆。

  她喜欢上了小武警,明知道一个新婚女人夜不归宿是一件多么严重的事,可情欲上头的她根本不管不顾,哪怕为此和我吵架也在所不惜。

  更无法理喻的是,性欲强大的她操了一次还不过瘾,索性破罐子破摔,借着吵架为借口,不惜扩大矛盾就此和小武警一走了之。

  不顾家里人的担心,不顾事后婆家的责难和夫妻之间的感情,更不顾自己的名声,总之,天性淫荡的老婆在情欲面前可以说是毫无顾忌。

  老婆第三个可疑的事情是一次离奇的强奸事件。

  事情发生在我们结婚之前,我当时还在部队服役,知道这件事情已经是大半年以后了。

  当时事情发生后是老婆的爸妈带着她一起去派出所报的案,说是老婆邻居家一个十八岁的男孩,也是我们曾经的一个同学,半夜从窗户爬进了老婆的闺房,企图强奸老婆,老婆爸妈带她去派出所报案把那个人抓了。

  被抓之后,他又供出了还曾多次强奸过另外两个女同学,结果最后被判了四年半有期徒刑。

  老婆和她家人跟我说的是强奸未遂,说当时那个人正拿刀威胁老婆脱衣服,结果住在隔壁的老婆弟弟刚巧起来上厕所,听到动静就喊了起来把他吓跑了。

  可事后我听到的一些议论却有很大不同,大家都说这个男的有点冤,他和老婆及另外两个女同学都多次发生过关系,之前也没有人报案,只是当天被老婆家里人发现报案了,被抓进去后连打带吓,就承认了强奸。

  至于强奸未遂的说法更是无稽之谈,警方结案报告上定性为多次武力胁迫强奸,事后也有人和我说过,派出所当天带老婆去医院做了体检,从老婆身体里提取到了物证,最后的判刑依据也正是依据这个来判的。

  可惜当时我刚刚在老婆身上尝到了男女之欢,我还是选择相信了老婆和她家人的说法,最后不顾家里人的反对和她结了婚。

  现在想来,这件事的疑点根本禁不起推敲,与其说是老婆和她家里人说慌欺骗了我,不如说我是自己在骗自己。

  所以,这件事的真实情况只能是这样的。

  第一:这根本不是什么强奸,那个男同学之前就和老婆多次发生过关系,如果是强奸,老婆为什么不早报案?

  最大的可能就是两个人是自愿的,只是这一次不巧被老婆家里人发现了,而老婆的爸妈并不知情,当时正和我谈恋爱的老婆只能说自己是被强奸的,结果她家里人一冲动就带着老婆去报案了。

  第二:根本不是强奸未遂,警方通报说的是多次武力胁迫强奸,根本没提过强奸未遂的字样。

  虽然我不知道警方带老婆去医院体检时在老婆体内提取的物证是什么,但能够做为法律依据来判刑,那就只能是他留在老婆体内的精液了。

  精液都射进逼里了,还能是未遂么?

  第三:她家害怕我知道她被强奸了会不要她,所以故意骗我说强奸未遂。

  事实证明,当时年少无知的我非常好骗,让费尽心机的岳母终于得偿所愿,帮老婆掩盖掉了婚前所有的污点,成功嫁给了家庭条件优越的我。

  事情的真相大概就是这样了,只是那个被老婆坑了的男同学有点冤,就为了在老婆身上舒服那么一会儿,四年半的大好青春就这么扔在了监狱里,真不知道老婆后来想起他的时候会不会为此而感到内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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